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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20日起


新疆昌吉2013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20日起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财政局、州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会〔2013〕15号),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将昌吉考区2013年度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自治区2013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自治区2013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6-27日举行。昌吉考区暂不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10月26日
(星期六)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纸笔考试)
经济法基础(纸笔考试)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
(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辅导用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2013年度考试辅导用书也相应修订。需要新大纲和新教材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时预订。考试用书将采用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考生可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查询速递信息。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申报自治区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

  5.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相关规定的说明:

  (1)“学历”是指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正规学历。

  (2)“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后,在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每12个月为1年。

  7.以下两类人员可在新疆考区报名:

  (1)持有自治区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2)持有铁路、武警、军队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地点在自治区境内的会计人员。

  (二)报名方式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网上注册、网上订书、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除特定人员以外,报考人员无需到报名点现场照相、订书、缴费、确认,也无需填写或打印报名表。

  1.报名网址:新疆财政网()。

  2.网报时间:

  

网上注册起止时间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13年4月20日0时-5月15日24时

2013年5月20日

  (三)报名方法

  1.持有自治区和铁路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新疆财政网,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和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完成网上注册、网上订书和网上缴费。

  2.持有军队(武警)系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地点在自治区境内的报考人员,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请填写《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贴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查同意后,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下同)、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在网上注册起止时间内(工作日),到当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报时间内根据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注册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修改报名信息,完成网上订书、网上缴费。

  3.2012年度申请延考并经考试管理机构确认的考生,无需重新网上注册和网上缴费。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找回网报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考试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会计工作年限”、“照片”等信息均取自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且不得更改,如信息有误,请联系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机关申请更正。

  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将不能通过报名资格网上审核,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3.网上缴费由中国银联提供支持。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手续。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考试费用、订书款在网上缴费时一并支付。

  五、考务工作安排

  (一)2013年4月20日前,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大纲、报名日期和报名方式,合理设置并公布本县市报名服务点及咨询电话。

  (二)2013年5月20日前,各县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三)2013年7月19日前,州会考办向自治区会考办报送考场设置情况。

  (四)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五)2013年10月18日前州会考办向社会公布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自治区会考办。

  州会考办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10月26-27日(初级资格纸笔、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举行考试。

  (七)2013年11月8日前,州会考办向自治区会考办报送2013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州会考办要组织好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合理设置现场报名点和考试咨询电话,组织好现场报名工作,对自行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自治区会考办报名咨询电话:0991-2817414、0991-2330162、0991-2828267,自治区会考办同时通过“新疆会计服务在线”新浪、腾讯微博和手机短信息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昌吉州会考办报名咨询电话(0994)2522262。

  附件: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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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6:11【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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