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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案例分析(10)


  1.会计人员对一张购货数量,单价与总金额不一致且金额大写、小写不一致的发票,直接以大写金额为基础入账,因为确实的该项购销业务?

答:此做法不对?因为该笔业务的原始凭证内容不准确?《会计法》规定对这类原始凭证应予退回、补充?否则,不能入账,入账后应由会计人员承担责任,按规定处罚?

  2.企业将销售的银行收入纳入账内核算,将现金收入不入账,直接供厂长办公室交际应酬使用?

答:此做法不对?应同时追究会计人员和领导人的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内容的规定,未将全部业务纳入会计核算内容,造成单位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准确,首先应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3.12月1日,职工张三归还上月所借款项,会计将借款收据退还张三?

答:此做法错误?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回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4.购员李四报销外出的差旅费,因车票不慎丢失,李四写出详细情况,由单位会计负责人批准后代替原始凭证,据以入账?

答:此做法错误?必须经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替原始凭证,据以入账?

  5.王二因临时有事外出一段时间,在这期间,由出纳赵五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答:此做法错误?按《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档案保管工作?此外,按规定,两人之间还必须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5:36【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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