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关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盐地税发[2008]3号
各县(市)及盐都地税局,市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 凡在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征管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收方式包括查帐征收和核率征收)均应当参加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在汇算清缴中,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的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在月度或季度预缴的基础上,确定全年应补、应退税款,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结清税款手续。纳税人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度汇算清缴的要求进行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培训和政策咨询 2008年2月底前,各单位要做好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宣传、培训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以优质服务促使纳税人汇算清缴质量的提高。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纳税人可通过12366咨询电话进行税收业务咨询,也可向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县(市、区)局咨询。 在宣传、培训内容上,各单位重点要向纳税人解释清楚度仍按原条例、政策规定执行,防止出现新旧税法执行混淆。 三、纳税申报期限和地点 实行查帐征收的纳税人必须按税法规定在2008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4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4月30日前申报缴纳度企业所得税。 实行核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于2008年1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4季度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2月15日前申报缴纳度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申报有错误的,必须重新申报。纳税人愈期申报或重新申报时间超过纳税申报期限的,应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报的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申报。 四、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人申报度企业所得税,必须依照税法的规定,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具体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所有附表。 (二)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编制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纳税人,还应当报送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报送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资料。已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年度会计报表的,年度纳税申报时不需重复报送。 (三)其他资料 纳税人发生以下事项的,应当按要求将有关的资料在纳税申报前报税务管理员审核。 1、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纳税人在改变成本计算方法、间接成本分配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在年度申报时附报改变计算方法的情况,说明改变计算方法的原因,并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的文件。 2、技术开发费加计税前扣除。 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报送: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 3、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纳税人以工效挂钩工资税前扣除的,要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行使出资者职责的有关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效益工资清算表、税务部门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附报行使出资者职责的有关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即国资委监管企业应附报国资委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其他按规定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包干办法的企业,报送行使出资者职责的部门的批准方案。 网上申报纳税人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报送到征收机关,非网上申报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同时向征收机关报送申报表和会计报表。 五、企业所得税涉税审核、审批事项办理 1、涉税审批的申请期限 纳税人发生的减免税及各类税前扣除事项按规定须报经有权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必须在2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及时审核、审批。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部门对涉税申请资格认定滞后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期提出涉税申请的,纳税人应当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和获得相关部门资格认定后10日内提出申请。 2、所有属市区各分局、县级审核、审批权限的事项,原则上均应在3月31日前办理完毕,并将审核、审批结果报市局备案。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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